荷仕兰乳业旗下中老年奶粉抽检不合格,虚假宣传被罚2万元

作者:奶粉智库网
2021-09-27

奶粉智库网讯,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荷仕兰(中国)乳业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万元罚款,理由是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处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主要在闵行区申长路 988 弄 2 号楼 502A 经营“荷仕兰旗舰店”天猫网店铺,销售 Hoeslandt/荷仕兰中老年奶粉等产品。当事人自 2020 年 7 月份开始,在“荷仕兰旗舰店”天猫网店铺有关荷仕兰(Hoeslandt)中老年奶粉(调制乳粉)的“商品详情”页面宣传有:“是否含糖:无糖”等宣传内容。2021年5月26日,我局对当事人经营的 Hoeslandt/荷仕兰中老年奶粉进行了抽样检测,产品规格:800 克/罐。依据 GB 5009.8-2016 相关国家标准,经抽样检测,当事人经营的 Hoeslandt/荷仕兰中老年奶粉,关于“糖”检测项目,检测结果为:36.9g/100g。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关于碳水化合物(糖)项目中表述“无或不含糖”的含量要求为:“≤0.5g/100g(固体)或 100mL(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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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综上,当事人在“荷仕兰旗舰店”天猫网店铺对荷仕兰(Hoeslandt)中老年奶粉(调制乳粉)产品宣传“是否含糖:无糖”的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当事人于 2020 年 7 月份设计制作、发布上述宣传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此前,韩国乳企南阳乳业,因为虚假宣传旗下Bulgaris发酵乳制品能抵抗新冠病毒,而身陷舆论风波。养乐多关联公司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益生菌在新冠病毒防治中有重要作用”,罚款45万元。奶粉智库网在此提醒,乳企一定要爱惜羽毛,切勿虚假宣传,把产品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经营。

来自:奶粉智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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