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智库网讯,3月23日,浙江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其中,对嘉善县惠民街道连芝母婴生活馆销售不合格婴配粉的行为,处置情况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肆拾肆元整;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图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据了解,2021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嘉善县惠民街道连芝母婴生活馆销售的,标称呼伦贝尔友谊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子怡幼儿配方奶粉(12-36月龄,3段),低聚果糖,叶黄素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国家标准要求。
对此,浙江嘉兴市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0月1日向嘉善县惠民街道连芝母婴生活馆送达了编号为№: GC01521000601009的检验报告。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奶粉智库网在此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黄凯)
